深圳: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六项措施促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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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调整通知涉及六个主要方面:

通知首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的购房限制进行了规定,允许在特定区域额外购买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条件也有所放宽,尤其是在盐田区、龙岗区等区域购房不再需要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对于有两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进一步放松,可在基本限购基础上增购一套房产。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旧遵循其独特政策。

其次,通知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转让限制,即取得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时,简化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价格备案流程,赋予开发商更多自主定价权,并保持特定地块原约定不变。

增值税征免年限的调整是另一重点,从5年缩短至2年,减轻了个人住房转让的税务负担。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也迎来优化: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15%,二套房首付降至20%。对于已拥有无贷款或仅有一笔贷款房产的家庭,购置新房时可享受二套房贷款政策优惠;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房时,则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首套及二套房首付均调整为15%,取消贷款利率下限。

最后,通知强调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通过“市场+保障”体系,促进“人、房、地、钱”各要素间的联动,根据市场状况灵活调整土地供应,并推进现房销售试点,逐渐扩大现房销售比例,同时确保各类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平等满足。

以上措施旨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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