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当纳税人跨区搬迁 国家税务总局9月1日起实施系列新规

09-04 627阅读 0评论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记者韩佳诺)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当交税人跨区搬迁 服务全国一致大商场建造的告诉》,从“优化事前提示”“提速事中处理”“完善过后服务”全环节推出系列行动,进一步便当交税人跨区搬迁。据了解,该告诉自9月1日起履行。

  在“优化事前提示”方面,告诉提出,要主动推送处理指引。税务机关将加强与商场监管部门挂号信息同享,依据商场监管部门同享的跨区居处改变挂号信息,经过电子税务局等途径自意向交税人推送跨区搬迁涉税事项处理指引,提示交税人查询处理未办结涉税事项。

  在“提速事中处理”方面,告诉提出,一方面,要优化未结事项处理;另一方面,要简化发票运用手续。对运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交税人,信息系统主动将其发票额度转至迁入地。交税人运用税控设备的,在省内搬迁时,可线上改变税控设备信息,无需在迁出地税务机关缴销税控设备;在跨省搬迁时,可线上长途刊出税控设备,直接向迁入地税务机关领用税控设备,或运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一起,要分类处理涉税危险。交税人存在未完结危险使命的,税务机关对低危险的即时处理搬迁手续,将危险使命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继续处理;税务机关对中、高危险的按规则限时完结危险应对,及时处理搬迁手续。此外,要优化退税处理环节。交税人存在多缴税款的,信息系统主动提示处理退税,对挑选在搬迁前处理退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时处理;对挑选暂不退税的,税务机关教导交税人在搬迁后处理退税。

  在“完善过后服务”方面,告诉清晰,要继续盯梢教导。迁入地税务机关要供给“一站式”迁入服务,保证交税人交税信誉等级、发票额度、预缴税款、所得税亏本补偿、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权益和资质得以连续,并及时教导交税人处理搬迁前未办结的涉税事项。

  告诉着重,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继续优化交税人跨区搬迁服务,坚决抵抗地方保护主义,禁止帮忙阻挠交税人正常搬迁,禁止违规建议危险使命阻断交税人搬迁,禁止额定增设条件门槛阻止交税人搬迁。关于违规阻止交税人跨区搬迁的文件和要求,一概不得履行。对交税人跨区搬迁违规设置障碍的税务机关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表情: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627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目录[+]